重宇总机:86-592-2680710      
重宇传真:86-592-2680760
重宇邮箱:chongyuhezhong@163.com
重宇网址:http://www.ulccn.com

重宇总机:86-592-2680710

重宇传真:86-582-2680760

重宇邮箱:chongyuhezhong@163.com

重宇网址:www.ulccn.com

重宇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塔18楼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1-11 * 浏览 : 15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