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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会所突然被转让 消费者集体维权获支持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9-02 * 浏览 : 38
 中国法院网讯 (夏东生) 某美容养生会所突然被转让,所有美容服务被中止,对此毫不知情的VIP客户集体诉至法院,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返还八名原告未消费的美容服务费7.5万余元。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李某2010年6月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某养生会所的名义对外从事美容服务。为吸引客户,该养生会所推出“三年自由卡”、“贵妃卡”、“终生自由卡”等系列美容套餐卡服务,充值金额从5000元至3万元不等,随后,不少女性客户办理了此类套餐。2012年8月21日,李某在未告知客户的情况下将该会所转让给晏某,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注销登记。当消费者找到李某要求退还办卡费用时,李某以该店已经转让给晏某为由,认为应由晏某承担责任,拒绝退还消费者交纳的办卡费用。八名女性消费者遂起诉至广德法院,以被告李某存在欺诈为由要求被告李某双倍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0.5万余元。

  广德法院经审理认为,八位消费者与李某经营的美容会所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故李某应当按照约定为顾客提供美容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被告李某将该店面转让给晏某前并未征得原告顾客的同意,故李某该行为对顾客不具有约束力,李某不能免除不履行合同义务对顾客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果后,遂依据八位原告交纳的费用和实际消费的数额,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