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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爆炸损失惨重 用户向厂家索赔获支持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3-07-21 * 浏览 : 13
中国法院网讯 (钱宏祥) 电视购物平台直销的洗衣机竟然发生爆炸,造成消费者刚刚装修不久的房子多处损坏。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原告汪女士获得赔偿1.6万多元。

  洗衣机爆炸索赔遭拒

  汪女士是江苏一家著名电视直销平台的消费会员。2009年5月29日,在举家乔迁新居之际,汪女士打电话给豪方直销电视栏目购买了一台浙江正城电器公司生产的山崎全自动洗衣机。不日,豪方直销就将洗衣机通过宅急送送到汪女士门上。汪女士验货后当场支付了货款1772元。2011年7月12日,汪女士在使用该洗衣机的过程中,洗衣机突然起火爆炸,造成了汪女士新装修的房子多处损坏。事故发生后,汪女士从家中找到了豪方直销的送货单,与对方交涉,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但豪方直销认为其没有过错,拒绝了汪女士的要求。

  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汪女士只好将电视直销栏目销售商豪方直销和厂家浙江正城电器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9936元。

  庭审交手证据战

  在庭审期间,被告豪方直销辩称:原告虽系其会员,但是原告仅提供了一份送货单,并未向法庭提交购物发票,不能证明洗衣机是从被告处购买。被告在从事电视购物销售的过程中,对厂家正城电器的相应资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自己并无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正城电器辩称: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遭受的财产损失系洗衣机起火爆炸引起;洗衣机起火爆炸的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不能完全归责于产品质量问题。

  由于原告搬家等原因,已难以找到洗衣机的购物发票。法庭根据原告提供的豪方直销的送货单,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根据2009年给原告汪女士送货的宅急送单据的单号,法官电话询问宅急送客户平台查询该货单的发货地址及发货单位,宅急送服务热线回复称给汪女士的发货地址为南京市XX路豪方购物仓库,发货单位为豪方直销有限公司。故法院结合原告系豪方直销的会员、该洗衣机发货也系豪方直销发货、豪方直销当时确实从事山崎洗衣机的销售等连环证据,锁定原告汪女士所购买的山崎牌洗衣机就是从被告豪方直销购买。

  关于被告正城电器提出的原告财产损失并非洗衣机爆炸所引起的抗辩理由,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勘察现场,对于财产损失主要系洗衣机爆炸起火后的明火以及烟熏导致的事实,予以了确认。

  对于原告住所装饰装修遭受的财产损失。经法院委托技术鉴定部门鉴定,核定损失为14736元。

  法院判决厂商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财产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汪女士通过被告豪方直销购买被告正城电器生产的洗衣机,由于该洗衣机的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财产损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豪方直销系洗衣机的销售者、正城电器系生产者,原告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查核定共三项:1、司法鉴定确定的房屋装修的财产损失14736元;2、酌情支持原告再装修期间临时租房的房租1500元;3、酌情支持原告衣物损失500元;驳回原告关于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豪方直销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城电器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汪女士经济损失167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