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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咨询的是继承法律问题。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上述规定,你姐姐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公的遗产。可是你姐夫去世后,你的姐姐带着孩子独自生活,并没有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因此你的姐姐没有资格对老人的财产进行继承。但是你姐姐的女儿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