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宇总机:86-592-2680710      
重宇传真:86-592-2680760
重宇邮箱:chongyuhezhong@163.com
重宇网址:http://www.ulccn.com

重宇总机:86-592-2680710

重宇传真:86-582-2680760

重宇邮箱:chongyuhezhong@163.com

重宇网址:www.ulccn.com

重宇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松岳路8号悦享中心B塔18楼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当由谁承担责任? 【点击查看解答】:(2013-08-01)

我开车正常行驶,因对面相向而来的大卡车驾驶不平稳,左摇右晃,我见状后躲避,撞到路上的行人。大卡车司机因喝多了酒,开车不稳,导致我为躲避与其正面碰撞而撞伤了行人马某发生交通事故。请问,这种情况下,应当由谁来承担对行人马某的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1)

    您好,感谢您选择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您好,应当由货车司机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货车司机酒后驾车,在马路上左摇右晃,是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你为了避免两车相撞而采取避让措施,偏离原行驶路线,将路上行人马某撞到属于紧急避险。另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当由引起险情的货车司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当由货车司机承担。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