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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点击查看解答】:(2013-07-25)
2007年我用6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我结婚。2015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我向思明区法院申请离婚,此时我的房子已经升值到200万元,请问我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分配?

回复时间 :(2013-07-25)

    您好,感谢您选择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您咨询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问题。根据《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你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房屋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结婚的事实,也不是由于你爱人婚后对房屋的投资、经营等行为,而是由市场的自然变化导致。所以,房屋的婚后增值部分属于你个人财产。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